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规定,龙门县总医院决定开展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89年5月26日至2007年5月25日出生);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26日出生)。其中:
(一)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港澳地区学习、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已在龙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5日。
(二)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26日9:00至2025年6月3日16:00登录”百万英才汇南粤-2025年龙门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67,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2025年5月26日至报名截止日每天下午16时前后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三)资格初审
招聘系统将自动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应聘人员完全符合岗位条件,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四)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报名确认时间与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一并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打印准考证
确定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点击”确认提交”,报名时间结束后,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报名。
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5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工作年限、年龄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对应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工作证明。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相关事项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卫生类为卫生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类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招聘系统内查询。
3.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地点、时间另行公告。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面试资格。经审核,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由组织招聘单位加盖公章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因此,未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但笔试合格且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可准备好有关资格复审材料,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①《百万英才汇南粤-2025年龙门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②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港澳地区学习、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应聘人员。对证件和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网站上公布(请关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的,从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参加体检。
3.考察。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并与录用单位签订承诺书。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不适用《龙门县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
(八)本公告由龙门县总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7793327
点击查看>>>
附件1:百万英才汇南粤-2025年龙门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xlsx
龙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