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辅助人员1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更好的服务群众,现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服务保障岗:负责公务用车(含电瓶车)日常管理维护、用车保障工作;负责文件交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5月27日前出生);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4.热爱基层工作,服从上级安排,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5.具有较好的统筹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

6.熟悉电脑及相关软件系统的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和处理能力;

7.需从事外勤工作,能承受外勤及加班工作压力;

8.持有车辆驾驶证C1以上(有B1驾照优先),熟悉广州市区道路状况,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保密意识,能独立承担高强度工作任务。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4.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环节。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9日(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光塔街道办事处7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等相关材料,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4)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符合条件考生。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从未被聘用的、综合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315441 朱女士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1.《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