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单位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急救中心、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血液中心和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等8家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即为资格复审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递补入围的面试人员另行通知。

8家招聘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时间:5月10日(星期六)下午2:00-6:00。

地点及咨询方式:8家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方式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

(一)《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

(二)笔试准考证;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籍考生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户口属集体户的考生可不提供户主页原件,但需提交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集体户口单位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交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且已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八)报考岗位需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以及原工作内容或经历与报考岗位职责任务具有相关性的证明材料;

(九)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报名首日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十)有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职称系列及等级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十一)承诺书(见附件3);

(十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流程

(一)符合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携带岗位要求材料,于10日下午2:00前到达资格复审指定现场签到、候审,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结束。

(二)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核申请。

五、注意事项

(一)未按规定地点和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结果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三)证件(证明)不全的入围面试人员可现场补充材料(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在资格复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资料,审核结果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四)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资格最终审核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时的审核结果为准。

(六)未尽事宜以《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报考指南》和相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8家招聘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8家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及联系方式

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