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南雄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男性辅警21名(见附件1,报考者可通过岗位表查阅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90年3月5日至2008年3月4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3月30日前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持高中学历报考的,应在入职后首期合同内或最长3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6.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播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6.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3日,工作日期间9:00-11:30、15:0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公安局大楼五楼(地址:雄州街道雄中路338号)。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交: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2.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 3.属部队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4.属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的需提供因公牺牲民警原单位证明; 5.本人银行征信证明纸质版; 6.《南雄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南雄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26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与合格标准: (1)10米×4往返跑,≤14秒钟合格; (2)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 体能测评为合格性测评,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 (二)笔试: 1.时间:2026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辅警管理制度、公共基层知识,考试题库可在本公告下载(详见附件3)。 (三)面试: 1.时间:2026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 (四)成绩公布: 1.时间:2026年3月17日前; 2.方式:成绩通过“南雄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八、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南雄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南雄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按政府购买服务待遇发放工资,并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转正并定级后辅警平均月收入约2700元/月至3500元/月,包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体测、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本次招聘,招聘机关不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咨询电话:0751-3936862。 点击查看>>>南雄市公安局 2026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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