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信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行政辅助类聘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岗位和职数详见《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信访局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3.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4.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安排,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5.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规划组织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计算机操作。 (二)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 2.必须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考生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以及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薪酬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层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4〕102号)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年薪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9日24:00止,报名邮件以系统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线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不接受现场直接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整理齐全,以单个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2136254225@qq.com,邮件主题统一按“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信访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姓名”格式命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电子照片,所有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 (1)《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信访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手写签名);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首页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页); (3)毕业证书、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4.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月28日(9:00-12:00,14:30-17:00)。 现场确认地址:清远市高新区华南863科技创新园A6栋203-2。 报考人员需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于笔试结束后、面试前组织开展。入围面试人员需按通知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现场审核,无法提供相应原件核对、材料审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将于笔试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考生报名预留邮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四)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笔试由清远市清城区信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面试由清远市清城区信访局组织,根据岗位职数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综合成绩40%) (1)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测试。 2.面试(占综合成绩6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形式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面向招聘岗位,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入综合成绩。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和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合同,并到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九、其他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二)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信访局负责,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五)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信访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3939128,报考咨询电话:0763-3630112。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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