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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珠海高新区招聘区投资促进中心事业编制人员1人公告

2026-2-2 22:0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 评论: 0

摘要: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珠海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投资促进中心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珠海高新区简介珠海高新区是1992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珠海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投资促进中心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高新区简介

珠海高新区是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区。高新区主园区唐家湾镇地处“黄金内湾”和珠江口西岸都市圈最前沿、最关键的位置,占地面积175平方公里,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北面与中山市接壤,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京港澳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轨道以及即将动工的深中通道南延线-中山东部外环、规划中的深珠通道、南珠(中)城际轨道(对接广州地铁18号线)贯穿境内,北上广州110公里,东距深圳140公里,距离深中通道落脚点20公里,南距港珠澳大桥、澳门18公里。未来将形成与广州地铁相接、与深圳跨海相连、与港澳紧密联通的交通布局,实现大湾区“1小时交通圈”,打造“外联内畅”交通体系。主园区共有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4所知名高等院校。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是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制定本区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境内外招商引资与投资合作项目的推介、洽谈、协调工作等职能。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区投资促进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qtzcjzx@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名单位+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区投资促进中心+A01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2. 报名时间:自2026年2月2日9时起至2026年2月12日18时止。

3. 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

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⑥本人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扫描版(附件5);

⑦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4. 注意事项:

①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②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应聘人员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③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佐证。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④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接听、接收短信,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⑤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应聘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1.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含境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中,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成绩表、课程相似度说明等材料。

2.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点均设在珠海,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一)笔试

1. 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2. 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作答时间为90分钟。

3. 笔试内容:内容包括主观题、客观题,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能力(含英语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

4. 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1.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分应聘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 现场资格复审要求:现场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复审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签名处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

(5)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6)投资企业或担任高级职务情况辅助查询截图(附件4);

(7)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以上材料中《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面试

1. 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方面。面试全过程应聘人员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信息等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成绩。

3.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面试分数于现场交应聘人员签收并张贴公布。

4.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等候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综合成绩

1.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2.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3. 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未能按时间要求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试用)期制度,见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不予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320、3626742(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8楼1805室,邮编:519080。受理咨询(监督)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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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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