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广州外国语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33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广州外国语学校(简称“广州外校”)是1962年周恩来总理提议,经中央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创办于1963年,在历史上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外交及外语人才,后因历史原因停办。2009年,广州市委、市政府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在南沙新区复办广州外校。现为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学。

2010年恢复招生以来,广州外校秉承“博学、雅正、融和”的办学理念,遵循“全面发展、特长发展、个性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育人思路,致力于构建多元、开放的国际化办学格局,为培养以外交官为核心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2019年4月成立了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学段覆盖小学至高中。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3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报考广州外国语学校!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33人,其中,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5人、英语教师6人、物理教师3人、化学教师2人、生物教师2人、政治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体育教师2人,国际部物理教师1人、国际部数学教师1人、国际部化学教师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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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具体岗位分类及要求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png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年毕业生: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至2025年3月3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5年3月7日12:00至2025年3月9日12: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请于2025年3月18日15: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学科相关知识或专业综合素养、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z.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3.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如具有与岗位条件相符合的博士学位的(含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4.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5.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资格审查

1.入围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6.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不含免笔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面试形式待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本次面试时段候分室当场公布。

其他后续环节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