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街道(乡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本次招聘人数总共47名,岗位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2025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一,下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此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优先聘用人员的身份条件和部分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职位所在街道(乡镇)现行的社区工作者工资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潮州市户籍(需报名首日前取得);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6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8月6日9:00至8月8日16:00登录“2025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55)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前两个工作日(8月6日、7日每天17:00前后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8月9日9:00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8月14日起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此次招聘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笔试人数或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相关街道(乡镇)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优先录取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列为面试人选。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及注意事项将在湘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完的3个工作日内在湘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退军人、双百社工、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排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不具备优秀聘用条件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后,由各街道(乡镇)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各街道(乡镇)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湘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街道(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街道(乡镇)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电话:0768-2209375(湘桥区委基层办)、0768-2500255(湘桥区委社工部)、0768-2100506(湘桥区人社局)、0768-2228962(湘桥区民政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68-2100506(湘桥区人社局)。咨询时间为:8月6日至8月8日9:0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湘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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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湘桥区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