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陆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聘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当日,即1994年8月3日至2007年8月2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陆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热爱公安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病、无色觉异常、纹身、烟疤、肢体功能障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以及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位于陆河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陆河县公安政务服务中心旁边)。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5年陆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报名表》(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
(4)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
(6)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考生承诺书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其中1张自行贴到报名表上,另外3张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其余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验证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材料递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才算报名成功;
4.报名材料复印件经上交不予退还。
(五)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测评成绩不折算分数,本次体能测评不进行复测或补测。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评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组标准
10米×4往返跑 ≤ 13″1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 女子组标准
10米×4往返跑 ≤ 14″1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其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两个项目任何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两个项目都合格方为合格者,并现场发放《体能测试成绩通知书》。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排名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三)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2.在体能测评和笔试成绩合格通过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若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然相同的,再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有效期为8个月(自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还需进行尿样毒品初步检测。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考生个人档案作进一步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我局按有关程序与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我局将组织岗前培训和工作能力考核,岗前培训或工作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陆河县政府聘员管理办法》(陆河机编〔2019〕7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聘用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处理,达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聘用人员本人同意续聘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递补及调剂
(一)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如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岗位空缺的可递补:
1.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自愿放弃退出的;
2.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首聘后6个月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递补程序:我局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在招聘单位同批次、同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人员仍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三)岗位调剂:综合岗位招聘情况,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而没有递补对象,可从其他条件相近岗位统筹调剂递补对象,例如岗位A01、A02可统筹调剂,岗位A03不与其他岗位调剂。
十、其他要求
1.年龄、学历(学位)证书、居民户口簿等取得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当日。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4.本次考试具体由县公安局组织,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6.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无法通知的,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7.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否则作自愿放弃退出处理。被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
政策咨询电话
陆河县公安局:0660-5529704
陆河县人社局:0660-566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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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陆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岗位设置表.docx
2.2025年陆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报名表.docx
陆河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