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司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人员司机岗位1名,具体负责单位公务用车的驾驶,协助做好办公室其他工作。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每月薪酬待遇按兴宁市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由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与其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一年。聘用期满,如聘用单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高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至35周岁,男性。 6.持有准驾车型C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具备一定的车辆维护和保养知识。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1.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简历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3月13日;(2)报名地点: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四楼办公室;(3)报名联系电话:0753-3258310。 (二)资格审查 由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1.笔试。笔试分数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专业技术与车辆知识、职业素养等。笔试时间:2026年3月20日,笔试地点:兴宁市社会保基金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2.面试。面试分数总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并于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分数。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如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1:1比例进行面试,按1:1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费由个人负责),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60分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确定拟聘用名单进行公示5天。 (六)聘用 公示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3月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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