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各项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雇员3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工作作风正派,服从指挥;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3日后出生); 5.有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掌握wps等办公软件,吃苦耐劳,能接受轮班、加班,需要24小时巡查和应急值守等。 二、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岗位:2026年1月13日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16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候。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海珠区南华西街道办事处五楼509室(洪德路23号)、咨询电话34385627(咨询时间为9:30至11:30;14:30至17:00)。 4.报名要求: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历鉴定证明(可于学信网打印)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南华西街招聘雇员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该表需打印签名)。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短信通知为准,考生接到短信后需要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 (2)面试 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综合排名成绩。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考生进行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派出所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index.html)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南华西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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