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警10名(见附件2,报考者可通过岗位表查阅具体的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包括应聘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五)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6日至2008年1月5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1月4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七)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12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扫描附件1中的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 (三)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五、交报名资料审查地点及时间 (一)交资料地点:韶关市曲江区曲江大道168号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旧出入境办证大厅内。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9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方式:报名资料审查通过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带至现场由工作人员组织审查。 (四)报名资料: 1.《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4,A4纸双面打印,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关证件(如: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开具日期须在2026年1月1日以后)。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26年1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 2.地点:韶关市曲江区曲江大道168号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战训基地 3.测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4.合格标准: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14″4合格;纵跳摸高,≥230cm合格;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二)笔试 1.时间:2026年1月21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30分; 2.地点:韶关市曲江区曲江大道168号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8楼会议室;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辅警管理制度,考试题库可在本公告见附件3。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另行通知; 3.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成绩公布 1.时间:2026年2月1日前; 2.方式:成绩通过“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指定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治考察 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资待遇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的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500元,转正后每月综合工资约3500元,每月综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839521(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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