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深圳市光明区干部人才保健中心为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制定各类人才保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人才保健服务工作。 二、岗位选聘及条件 (一)岗位选聘 选聘深圳市光明区干部人才保健中心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学历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选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选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成绩单、课程比对情况说明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4.其他要求:报考年龄及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选聘报名首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9:00至2026年1月16日18: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wjj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考生电话号码”。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资料均不受理。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内要附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可编辑电子版,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的,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5)证明本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复审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用面试方式,具体安排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gm.gov.cn)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安排、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组织单位对其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选聘周期内完成。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在光明区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23416250,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30-12:00,14:3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点击查看>>> 1.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1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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